第一条 为鼓励中国运筹学工作者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和应用实践,培养相关领域的人才,促进利用运筹学的理论与方法,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推动运筹学在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科技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经中国运筹学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完备中国运筹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技奖)奖励体系,以表彰中国运筹学工作者在运筹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或应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和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第二条 科技奖下设如下四个子奖项:
四个奖项不分等级。
第三条 中国运筹学会分别设立科技奖的四个子奖项的奖励工作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各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与之相应子奖项的遴选、评审和颁奖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在中国运筹学会学术年会上颁发奖金和奖状。
第五条 本章程经中国运筹学会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22年8月1日生效。本章程由中国运筹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中国运筹学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