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ORSC 发布时间:2019-01-20 阅读量:44975
中国运筹学会
关于2019年院士增选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学会:
2019年1月14日中国科协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简称中国科协实施办法),见附件(2),全国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国科协根据各全国学会的推荐,评定后再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我会将根据中国科协实施办法,开展推荐2019年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的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要求,中国运筹学会已成立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意见。
中国运筹学会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可以推荐,需提交“中国运筹学会两院院士推荐表”和被推荐的候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的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有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rsc@amt.ac.cn,
纸质材料邮寄至:
邮编:10019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思源楼536,
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
电话:010-82541190,联系人:胡洁
一、工作程序:
1、凡有意推荐院士候选人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推荐表,即附件(3),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即附件(4),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表,即附件(5)。每个分支机构和每个地方学会可推荐不超过2名增选候选人。
2、请于2019年2月12日或者之前报送候选人纸质材料或邮寄至上述地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相关说明,。
3、中国运筹学会将于2月中旬召开会议审议有关推荐院士增性候选人事项,成立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院士增选候选人,并报学会审定和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上报中国科协。
4、报送的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5、所报材料不退还。
二、被推荐人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3、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凡2013、2015、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可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6、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全国学会、省级科协的推选范围。
附件3_中国运筹学会2019年推选院士候选人简表(专业委员会或地方学会用)
附件5_中国运筹学会2019年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表(所在单位用)
中国运筹学会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