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更新)

来源:学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06 阅读量:2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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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运筹学会关于启动2017

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学会:

 

20161229日中国科协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2),全国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国科协根据各全国学会的推荐,评定后再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根据中国科协的要求,中国运筹学会将开始推荐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的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要求,中国运筹学会已成立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意见。

 

中国运筹学会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有推荐权,需提交中国运筹学会两院院士推荐表和被推荐的候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的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有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rsc@amt.ac.cn

 

纸质材料邮寄至:

 

邮编:10019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思源楼536

 

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

 

电话:010-82541190,联系人:胡洁

 

 

 

一、工作程序:

 

1、凡有意推荐院士候选人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请于2017120日前报推荐表,即附件(3),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即附件(4),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表,即附件(5)。每个分支机构和每个地方学会可推荐不超过2名增选候选人。

 

2、请于201726日前报送候选人纸质材料或邮寄至上述地址。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被推荐人《附件材料》“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20份,其中原件3份,即附件(6)中的附件1;《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2套,即附件(6)中的附件1-6;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4份,即附件(7);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4份,即附件(8);光盘2份。准备材料时,请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即附件(9)。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3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式《提名书》电子文件,系统安装程序见附件(10),操作说明见附件(11)。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2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2套。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一式两份)。

 

3、中国运筹学会将于2月中旬召开会议审议有关推荐院士事项,成立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院士增选候选人,并报学会审定和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上报中国科协。

 

4、报送的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5所报材料不退还。

 

二、被推荐人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

 

2、被推荐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即为19527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1120132015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4、涉密人员,不由学会推荐;凡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不由学会推荐。

 

                                           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