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06 阅读量:26362
附件:/uploadfile/file/20170109/20170109075730_62987.zip
中国运筹学会关于启动2017年
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学会:
2016年12月29日中国科协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2),全国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国科协根据各全国学会的推荐,评定后再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根据中国科协的要求,中国运筹学会将开始推荐两院院士增选候选人的工作。
根据中国科协要求,中国运筹学会已成立由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意见。
中国运筹学会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有推荐权,需提交“中国运筹学会两院院士推荐表”和被推荐的候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的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有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rsc@amt.ac.cn,
纸质材料邮寄至:
邮编:10019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思源楼536,
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
电话:010-82541190,联系人:胡洁
一、工作程序:
1、凡有意推荐院士候选人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推荐表,即附件(3),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即附件(4),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表,即附件(5)。每个分支机构和每个地方学会可推荐不超过2名增选候选人。
2、请于2017年2月6日前报送候选人纸质材料或邮寄至上述地址。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被推荐人《附件材料》“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20份,其中原件3份,即附件(6)中的附件1;《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2套,即附件(6)中的附件1-6;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4份,即附件(7);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4份,即附件(8);光盘2份。准备材料时,请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即附件(9)。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3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系统安装程序见附件(10),操作说明见附件(11)。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2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2套。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一式两份)。
3、中国运筹学会将于2月中旬召开会议审议有关推荐院士事项,成立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推选院士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院士增选候选人,并报学会审定和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上报中国科协。
4、报送的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5、所报材料不退还。
二、被推荐人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中国工程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
2、被推荐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即为195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11、2013、2015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4、涉密人员,不由学会推荐;凡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不由学会推荐。
中国运筹学会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